购房者可以退房的情况有哪些

发布时间:2020-03-31 23:10:15

作者:zhoulingling1

来源:楼盘网

文章摘要: 在房产交易中,签订了购房合同是对买卖双方都有约束力的,开发商要遵守合同约定,购房者不能随便退房。那么现实中购房者可以退房的情况有哪些呢?

1. 开发商预售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不能销售该房产;

2. 开发商逾期交房构成根本违约,经催告3个月后仍不能交付使用的;

3. 房屋结构有重大质量问题,不能修复或者经修复仍不能得到约定的质量标准影响购房者使用的;

4. 由于开发商的过错,购房者不能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的;

5. 开发商变更规划、设计影响房屋结构型式、户型、空间尺寸、朝向的;

6. 实测面积与合同约定面积误差值超过3%的;

7. 合同约定的其他退房条件出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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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房签合同注意事项

1、注意审查有效证书:

签订购房合同的时候,购房者应该先审查有效证书,商品房预售和销售必须应当具备“五证”,即《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和《商品房销售许可证》,它们是购房人必须审查的最重要的文件。缺少上述文件,则该商品房不具备销售条件。

2、补充协议中的义务与权利是不是对等:

一般来说,购房合同中都有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对购房合同的补充,一般会在补充协议中约定很多合同中没法明说的约定。有些开发商会在此时玩起了文字游戏,比如开发商会约定自己的违约责任是月的万分之几,购房者的违约责任变成了日的万分之几,一字之差,违约款就相差30倍。

3、违约责任约定:

虽然房屋买卖是比较谨慎的,但是也可能出现违约的情况,如签约后购房者要求退房、不按期付款;开发商卖房后要求换房,不按期交房;面积变动超过约定幅度;质量不符合要求;办理过户手续时不符合规定和约定等。所以购房者还需关注购房合同中是否有注明违约责任,同时别漏了违约责任的平等性。

4、贷款不成的约定:

如果购房者是选择贷款买房,也要注意以防万一,购房者要考虑到贷款被拒的情况,所以购房者一定要在购房合同中和开发商约定清楚,如果购房者因贷款被拒而导致无法买房,开发商要如数退还购房者所缴纳的定金和其他款项。如果购房合同中无约定,购房者不仅定金要不回来,可能还要承担违约责任。

5、注意合同中的空白条款:

很多购房合同中都会有空白条款,有一些空白条款需要双方确认后填写或者需要特殊注明的,但有的开发商会告知购房者合同是同一版本,有的空白地方可以不填,这样开发商就有可能在空白地方做手脚。因此购房者如果确实没有特殊说明,可以在空白地方划一道斜线表示此处无内容,以免给开发商留下可乘之机。

6、交房时间约定:

在签订正式合同之前,还可能会签订一份预售合同,很多开发商会在预售合同上大做文章,如只注明竣工日期,而不注明交付使用日期;运用“水电气安装后、质量验收合格后、小区配套完成后”等一些模糊语言。对此,购房者在签订购房合同时,一定要将交房时间明白无误地规定为“某年某月某日”,并注明开发商不能按时交房所需承担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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