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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认贷不认房

8月31日的调整是在3月30日的调整基础上更进一步,简言之,就是住房公积金贷款实行“认贷不认房”,此次住房公积金购买二套房首付再度降低对拥有1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居民家庭,与“330”新政相比,首付比例从30%又降至20%,已与首套无异。

公积金贷款买房仍认房不认贷吗
日期:2016-03-16 13:52:23       提问者:138****2775

132****2586

2016-03-16 13:55:09

8月31日,住建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发布《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房最低首付款比例的通知》。通知要求,对拥有1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居民家庭,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购买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由30%降低至20%。

  去年下半年以来,房贷政策有过两次大的调整。去年9月30日,人民银行和银监会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住房金融服务工作通知》,将首套房贷的最低首付比例降为3成。该通知同时规定,对拥有1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家庭,再次申请贷款购买普通商品住房,银行业金融机构执行首套房贷款政策。这个首套房贷的认定标准被称之为“认贷不认房”。今年3月30日,人民银行、住建部、银监会发布《关于个人住房贷款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使用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为20%;对拥有1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为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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