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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贷不认房新政

“认贷不认房”新政一出,立即在国内多个一线城市房地产市场中产生连锁反应,楼市“回暖”迹象明显。对于改需客户而言,房贷政策“松绑”使他们换房大计

关于认贷不认房的新政策问题
日期:2016-03-16 13:44:28       提问者:136****2706

133****9301

2016-03-16 13:46:33


央行和银监会今日出台“认贷不认房”新政,对首套房贷已结清的家庭,贷款购买二套房时享受首套房优惠政策。

通知要求,对于贷款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的家庭,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为30%,贷款利率下限为贷款基准利率的0.7倍,具体由银行业金融机构根据风险情况自主确定。对拥有1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贷款购买普通商品住房,银行业金融机构执行首套房贷款政策。

在已取消或未实施“限购”措施的城市,对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家庭,又申请贷款购买住房,银行业金融机构应根据借款人偿付能力、信用状况等因素审慎把握并具体确定首付款比例和贷款利率水平。银行业金融机构可根据当地城镇化发展规划,向符合政策条件的非本地居民发放住房贷款。

银行业金融机构要缩短放贷审批周期,合理确定贷款利率,优先满足居民家庭贷款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和改善型普通自住房的信贷需求。

业内人士认为,首套房认定标准放宽,综合来看,名下无房但有贷款记录的购房者以及“卖一换一”的改善住房人群将会享受首套购房优惠,首套房认定进行调整后,将导致首付由六成变成三成,贷款利率执行首套房标准,相当于购房门槛降低一半,或将促使此前因政策误伤的刚需重回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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