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私人之间买卖房屋 房屋 卖房

日期:2018-04-24 17:11:09     提问者:133****9135    

2个回答

  • 136****4138

    2018-04-24 17:11:40

     当涉及房地产买卖、交换等转让行为时,应按如下程序办理手续:
      一、签订合同。房地产买卖、交换、赠送或抵债的,转让当事人应当签订房地产转让合同。
      二、过户申请。房地产转让当事人应当在签订转让合同或合资、合作、兼并、合并合同等法律文件后,向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提出过户申请。
      三、价格申报。双方在房屋买卖、交换、赠与或抵债合同签订后30日内持房地产权属证书、当事人的合法证明,向房地产交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并如实申报转让房产的成交价格。
      四、过户申核。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自受理转让当事人过户申请之日起15日内向申请人作出是否受理的书面答复,对不符合规定条件或手续的,作出不予过户的决定,并书面通知转让当事人。
      五、缴纳税费。房地产转让当事人必须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缴纳有关税费。
      六、变更登记。凡符合转让条件的,由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将申请过户的文件移交房地产管理机构,由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变更登记。
      七、领取权证。办理上述手续后,由房地产管理部门核发过户单,双方当事人凭过户单办理房地产权属证书,房地产登记机构在15日完成房地产权利变更登记,制作房地产权证。

    0

其他1条回答

  • 答主头像

    134****1430

    2018-04-24 17:11:48

    1.先还贷,由卖主或买主支付剩余贷款;2.房产交易合同在房管局会有。
    3.在交易之时看清房产证。4.未满五年的话总共需支付的费用为10.1%*总价。剩余小部分为房管局交易所缴纳的工本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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