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二手房买卖个人所得税怎么算? 二手房买卖 个人所得税

日期:2018-03-23 13:37:27     提问者:137****4019    

3个回答

  • 138****4446

    2018-03-23 14:57:02

    二手房个人所得税是以家庭为单位出售非唯一住房需缴纳个人房转让所得税。在这里有两个条件:1.家庭唯一住宅,2.购买时间超过5年。如果两个条件同时满足可以免交个人所得税。对于销售方:
    1、个人将购买超过2年(含2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营业税(附加税费自动免征);
    2、对个人销售住房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
    3、对个人销售或购买住房暂免征收印花税。
    4、个人转让自用达5年以上并且是唯一的家庭居住用房取得的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5、财产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的计算,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收入总额-财产原值-合理税费)×20%

    2

其他2条回答

  • 答主头像

    138****8529

    2018-03-23 14:59:06

    个人将购买不足两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增值税按照销售额÷(1+5%)×5%计算缴纳。

    个人所得税:能够提供完整、准确的房屋原值凭证,个人所得税等于交易价格(不含增值税)减除房屋原值、转让住房过程中缴纳的税金(不含本次交易的增值税)和有关合理费用后差额缴纳,适用20%的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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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答主头像

    138****2775

    2018-03-23 15:00:07

    个人所得税:(税率交易总额1%或两次交易差的20% 卖方缴纳)征收条件以家庭为单位出售非唯一住房需缴纳个人房转让所得税。

    征收条件:

    ①家庭唯一住宅;

    ②购买时间超过5年。

    注:如果两个条件同时满足可以免交个人所得税;任何一个条件不满足都必须缴纳个人所得税;

    如果是家庭唯一住宅但是购买时间不足5年则需要以纳税保证金形式先缴纳,若在一年以内能够重新购买房产并取得产权则可以全部或部分退还纳税保证金,具体退还额度按照两套房产交易价格较低的1%退还;

    地税局会审核卖方夫妻双方名下是否有其他房产作为家庭唯一住宅的依据,其中包括虽然产权证没有下放但是房管部门已经备案登记的住房(不包含非住宅类房产);

    如果所售房产是非住宅类房产则不管什么情况都要缴纳个人所得税。而且地税局在征税过程中对于营业税缴纳差额的情况,个人所得税也必须征收差额的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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