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万贷款未还,可以用住房公积金贷款买房吗 贷款买房 住房公积金 公积金贷款

日期:2018-02-19 19:55:52     提问者:135****2030    

2个回答

  • 134****9730

    2023-09-13 21:59:34

    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但是需要符合一定的条件和要求。 首先,借款人必须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满十二个月,且公积金缴存账户状态正常,才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其次,借款人要具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个人信用良好,具备偿还贷款的能力。 此外,还需要满足其他的贷款条件,如: 1. 未超过两次住房公积金贷款记录(含本中心和商业银行)。 2. 未在异地公积金中心正常缴存(主贷人未达法定退休年龄且住房公积金账户状态正常)。 3. 夫妻双方名下无房,无正在还的公积金贷款房。 4. 已支付首付款,首付款比例符合当地房产限购政策要求。 5. 不属于住房公积金个贷逾期90天以上(含)或累计逾期6次以上(含)的失信职工。 6. 不属于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逾期或住房公积金个贷连续逾期3个月以上(含)的失信职工。 7. 不属于住房公积金担保机构担保的借款人连续逾期3次以上(含)的失信职工。 8. 不属于被判处刑罚执行期间及被执行失踪或限制消费措施未逾期的职工。 9. 不属于住房公积金其他失信行为职工。 10. 已办理本市预售商品房抵押权预告登记。 11. 同意将所购房产作为本次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抵押。 12. 同意根据借款合同约定,在借款人逾期还清全部贷款本息后,将抵押权注销并交还给抵押人。 13. 已使用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购买住房的借款人,须将所购住房作为本次公积金贷款的抵押。 14. 借款申请人应同意办理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并配合受托银行办理相关手续。 15. 借款申请人应同意在贷款资金发放前办理所购房屋的产权共有人抵押手续。 16. 借款申请人应同意在房屋登记管理部门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和房屋他项权证后,将房屋他项权证交公积金管理部门备案并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抵押物的权利证书及保险手续。 17. 借款申请人发生代扣、代收住房公积金的单位发生合并、分立、撤销、破产等情形时,公积金管理部门可解除其作为抵押人的义务。 18. 符合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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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1条回答

  • 答主头像

    136****9957

    2023-09-14 11:01:19

    **不可以**,如果公积金贷款账户内还有几万余额,是不可以用来买房的。公积金贷款是只能提取余额的,而且提取的金额也是有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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