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公积金买房条件政策? 政策 买房条件 公积金买房

日期:2016-11-15 15:40:26     提问者:135****6485    

2个回答

  • 186****5808

    2016-11-15 15:41:45

    一、前提条件
    1、 有下列情形之一,并能按规定提供合法、有效证明的,可以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2、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
    3、离休、退休的;
    4、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或重度残疾,并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
    5、出国定居或赴港、澳、台地区定居的;
    6、偿还购买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7、租住住房的月房租超出家庭月工资收入15%的;
    8、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终止)劳动关系的;
    9、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
    10、正在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或特困救助待遇的;
    11、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一年以上未再就业的;
    12、职工及家庭成员因重大疾病或发生重大伤害事故导致家庭生活艰难的;
    13、因自然灾害或其他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二、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职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应当提供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2、购买预售商品房(含经济适用房)的,提供已备案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及首付款收据;购买二手房的,提供《房地产买卖契约》及《契税完税证》;购买拆迁还建房的,提供市房产管理部门印制的《拆迁还建协议书》及交房款收据;
    3、自建、翻建、大修具有产权的自住住房的,应提供承办银行(我们是建行)行政主管部门或房产管理部门批准的规划、施工文件或危房鉴定证明,房屋产权人与施工单位签订的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工程预算或决算及原《房屋所有权证》;
    4、离休、退休的,应提供人事、劳动部门核发的离退休证;不能提供离退休证的,应提供人事、劳动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或养老金领取证明;
    5、职工及家庭成员因重大疾病或发生重大伤害事故导致生活艰难的,应提供二级甲等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和病案、病人的医保卡、当期治疗费用发票。非职工本人患病的,还应提供婚姻证明或者亲属关系证明;
    6、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或重度残疾,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应提供与原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市(县)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出具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或医院证明;
    7、出境定居的,应出具出境定居人员审批表,或公安机关签发的出境定居有效证明;
    8、偿还住房贷款的,应提供贷款发放银行出具的截止申请提取日贷款余额证明。其中,偿还商业性住房贷款的,还应提供借款人与贷款发放银行签定的商业性住房借款合同;
    9、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应提供《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或劳动、工会等部门提供的其他有效证明;
    10、支付房租的,应提供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或房屋租赁协议书、支付房租发票、单位或有关部门出具的家庭收入证明;
    11、因自然灾害或其他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应提供县(区)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出具的突发事件证明、大额支出费用单据,职工及家庭其他成员的收入证明。
    12、进城务工人员或职工户口在本市辖区以外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应提供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证明、户籍证明;
    13、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应提供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证明。属于亡者法定继承人的,应提供继承人身份证、户口簿、法定继承证明;属于亡者指定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的,应提供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经公证的指定继承证明、身份证;
    14、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一年以上未再就业的,应提供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证明或《失业证》;
    15、同时申请提取配偶及直系亲属住房公积金条件的,除提供符合上述提取条件所需资料外,还应提供配偶和直系亲属的身份证、结婚证、户口簿或者亲属关系证明及复印件。
    16、代他人办理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除提供符合上述提取条件所需材料外,须同时提供提取人出具的书面委托书和代领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三、领取转账
    1、如果在上班的,可以凭领取的凭证,向单位提出提取住房公积金的申请,所在单位会核实并证明的,会出具有效的公积金提取证明文件;
    2、然后凭领取的凭证原件及复印件和单位出具的公积金提取证明,到公积金管理部门申请提取,公积金管理部门一般会在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是否准予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经审批不准予提取的, 公积金管理部门也会告知申请人不准予提取的原因。
    3、经审批准予提取的,职工凭身份证和公积金管理部门审批同意后的公积金提取证明到承办银行办理提取手续就行了,银行会转账到指定的账户内(一般3天内)。

    0

其他1条回答

  • 答主头像

    133****7384

    2016-11-15 15:44:28

    (1)唯有参加了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职工才有资格去申请住房公积金的贷款,假如没有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那么就就不能够申请住房公积金的贷款。
    (2)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人需要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购房的贷款还必须要符合以下的条件:就是申请贷款前的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时间大于或等于六个月。因为,如果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行为不正常,时断时续,说明其收入不稳定,发放贷款时容易产生风险。
    (3)如果配偶一方已经申请了住房公积金贷款,在其没有还清贷款本息之前,配偶双方均不能够再获得住房公积金贷款。因为,住房公积金贷款是对满足职工家庭住房基本需求时提供的一项金融支持,是一种"住房保障型"的金融支持。
    (4)贷款的申请人在提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的时候,除了必须具有较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的能力之外,还要求没有尚未还清的数额较大,可能会影响到住房公积金贷款偿还能力的其他类型的债务。当职工有其他的债务缠身时,若再给予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就会很大,违背了住房公积金安全运作的原则。

    查看全文 0
无数据

您查看的问题暂时没有人回答哟~~

长沙拼团购房247群(107)
  • 牛转乾坤:这个楼盘价格波动大么?
  • 回忆:我建议你们去楼盘看看。
  • 大头:也可以直接咨询置业管家。
223人申请入群

相关问答

相关百科

最新问答
手机号码验证
点击更换图片
获取验证码

提交验证代表您已阅读并同意《楼盘网服务使用协议》

* 根据国家网信办最新规定,只有进行身份认证的 用户才能进行相关信息发布。

成功

你的回答已提交后台审核

你的回答提交失败
请重新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