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房地产税的房地产税? 房地产

日期:2016-11-09 15:57:12     提问者:133****0926    

2个回答

  • 135****8742

    2016-11-09 16:12:23

    城市房地产税制中对某些特殊情况给予减税或免除税负的一种优待规定。2009年以前城市房地产税的减税、免税规定主要由地方政府给与,例如:
    (1)新建的房屋,自落成的月份起免税三年。
    (2)翻建房屋超过新建期50%的,从竣工月份起免税二年。(以上两项免税规定不适用于外商投资企业)。
    (3)华侨、侨眷用侨汇购买或建造的房屋,从发给房屋产权证之日起,五年免征房产税。
    (4)其他有特殊情况的房产,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后,可以减税或免税。

    0

其他1条回答

  • 答主头像

    137****4028

    2016-11-09 16:12:40

    「解答」城市房地产税与房产税是两个不同的税种,其区别主要是:   一是征税范围不同。根据北京市地方税务局有关城市房地产税的文件规定,城市房地产税的征税范围是全市行政区域内拥有房屋产权的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和外籍个人以及华侨、港澳台同胞的房产;《房产税暂行条例》规定,房产税的征税范围是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不包括行政乡范围内的企业)内的房产。   二是纳税义务人不同。城市房地产税的纳税人是在我国境内拥有房屋产权的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和外籍个人以及华侨、港澳台同胞;房产税的纳税义务人是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拥有房屋的单位和个人(但拥有房屋产权的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和外籍个人以及华侨、港澳台同胞不适用《房产税暂行条例》的相应规定)。   三是计算方法不同。城市房地产税以房产原值为计税依据,税率为1.2%,按应缴纳的房产税额减征30%;房产税计算方法,一是以房产原值为计税依据,需一次减除10%至30%后的余值计算缴纳,具体减除幅度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税率为1.2%;二是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人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税率12%.贵公司是外商投资企业,如果地税局要求您计缴房产税是不正确的,因为您不是房产税的纳税人,但如果地税局要求您计缴城市房地产税,那是合理的,也是正确的。同时,根据北京市地方税务局有关城市房地产税的文件规定,城市房地产税是以房产原值为依据(纳税人无论自用还是出租都以房产原值为计税依据)计算缴纳房产税,税率为1.2%,按应缴纳的房产税额减征30%.

    查看全文 0
无数据

您查看的问题暂时没有人回答哟~~

长沙拼团购房219群(170)
  • 牛转乾坤:这个楼盘价格波动大么?
  • 回忆:我建议你们去楼盘看看。
  • 大头:也可以直接咨询置业管家。
178人申请入群

相关问答

相关百科

手机号码验证
点击更换图片
获取验证码

提交验证代表您已阅读并同意《楼盘网服务使用协议》

* 根据国家网信办最新规定,只有进行身份认证的 用户才能进行相关信息发布。

成功

你的回答已提交后台审核

你的回答提交失败
请重新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