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办理购房退个人所得税以及相关个税规定? 个税 购房 个人所得税 如何办

日期:2016-03-02 14:02:17     提问者:139****7531    

4个回答

  • 135****9891

    2016-03-02 14:02:45

    1、补助对象:2008年12月1日起(签订正式购房合同为准),在重庆市渝中区、江北区、沙坪坝区、九龙坡区、大渡口区、南岸区、北碚区、巴南区、渝北区、北部新区首次购买住房(含改善型购房)并以按揭方式支付,同时在上述区域缴纳个人所得税的购房产权人为享受财政补助的对象。
      2、补助方式和计算:从购买住房并支付按揭本息的首月起算连续12个月止为一个补助年度,在补助年度内,以实际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的40%为限,高于按揭本息的,按按揭本息额度给予补助;低于的,按个人所得税40%的额度给予补助。总累计补助金额不得超过住房总价的30%。

    5

其他3条回答

  • 答主头像

    138****8529

    2016-03-02 14:02:56

    1、产权人向其个人所得税缴纳地的区财政局申报办理,并提供如下的资料:
      (1)产权人的书面申请。产权人应本着诚信守法的原则,提出申报事由,说明相关情况。并明确声明所购住房是否为在重庆市主城区范围内首次购买的住房,是否享受在重庆市主城区范围内与个人所得税有关的政府扶持或奖励政策,所提供的资料是否真实合法。
      (2)购房所在区房地产交易管理机构出具的首次(含改善型)购房证明。
      (3)身份证复印件(审核原件,留存复印件)。
      (4)住房产权证复印件。
      (5)产权人与银行的购房按揭合同(审核原件,留存复印件)。
      (6)按揭银行认定的按揭本息支付证明。
      (7)区地方税务局认定的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
      (8)审核全部符合要求后,产权人提供本人的开户银行、账号、户名(用于财政拨付资金)。
      2、更为详细的具体办理事项需要向所缴纳个人所得税地区的区财政局咨询

    查看全文 5
  • 答主头像

    139****7283

    2016-03-02 14:04:01

    购房中的个税是指个人所得税,在卖方为个人的存量房(俗称二手房)交易中才有此项税种,此税原则上应由卖方缴纳,但由于现在交易中大多数售房方都选择的净收价,也就表示买卖双方的税都应由买方承担。
    个人所得税
    1、普通住宅:总价*1%或(总价-成本)*20%
    2、受赠或继承所得按总价*20%征收
    3、购买满5年且为家庭唯一生活用房的,免交

    查看全文 3
  • 答主头像

    130****8173

    2016-03-02 14:03:24

    按照上海市政府的规定,凡在1998年6月1日至2003年5月31日共5年期间,购买上海市商品住宅或者差额换购商品房住宅(不含购公有住房),并在产权证列名为产权人,持有本市税务机关开具的个人所得税完税凭证的购房者,包括中国公民、外籍个人、华侨和香港、澳门、台湾同胞,不受户口限制,在产权证发证日期起的6个月内办理登记的,均可享受个人所得税计征税基(即个人应纳所得税额)抵扣。

    在这5年内,以不超过购房金额或者差价换购金额为限,其购房金额或者换购差价金额,可以在个人取得的以下各项应纳所得税额中抵扣:工资薪金所得;采用查帐征收的个体工商业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但不包括从上市公司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和对私营企业投资者带征的股息、红利所得),退回以上项目已征收的个人所得税。

    查看全文 0
无数据

您查看的问题暂时没有人回答哟~~

长沙拼团购房82群(117)
  • 牛转乾坤:这个楼盘价格波动大么?
  • 回忆:我建议你们去楼盘看看。
  • 大头:也可以直接咨询置业管家。
193人申请入群

相关问答

相关百科

最新问答
手机号码验证
点击更换图片
获取验证码

提交验证代表您已阅读并同意《楼盘网服务使用协议》

* 根据国家网信办最新规定,只有进行身份认证的 用户才能进行相关信息发布。

成功

你的回答已提交后台审核

你的回答提交失败
请重新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