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需不需要去派出所登记 租房

日期:2016-01-11 13:47:51     提问者:136****2706    

3个回答

  • 138****1827

    2016-01-11 13:48:05

    房子出租后,到派出所登记登记是出租人的义务,不是承租人的义务。承租人需要办理居住证等。
      《治安处罚法》第五十七条 房屋出租人将房屋出租给无身份证件的人居住的,或者不按规定登记承租人姓名、身份证件种类和号码的,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房屋出租人明知承租人利用出租房屋进行犯罪活动,不向公安机关报告的,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0

其他2条回答

  • 答主头像

    131****7918

    2016-01-11 13:49:08

    到公安机关登记备案,过程十分简单。登记备案需要的手续包括:房屋所有权证或者其他合法证明、户口簿,出租方和承租方携带本人的身份证件,亲自到属地派出所进行登记备案。民警会对承租人员进行必要的身份核查,比如,承租人是不是网上逃犯,有无前科,如果一切正常,出租方和承租方就可以顺利形成租赁关系了。

    查看全文 1
  • 答主头像

    136****5835

    2016-01-11 13:48:15

    备案登记只是起到行政管理的作用,对流动人口进行监管,防止一些作案人员在市区内不易被发现的情况。但出租方会后面会定期缴纳税款。双方签订的房租租赁合同只要符合合同法公平、诚实信用原则,是有效的,受国家法律保护。希望我的回答能够帮助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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