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助法律-房屋他项权 房屋 房屋他项权

日期:2014-03-23 00:00:00     提问者:138****3821    

10个回答

  • 132****3861

    2014-03-26 00:00:00

    我觉得这的问题应该分开来看,首先,你所购买房屋在有物业管理的情况下,你应当交纳相关的物业管理费用.所以物业管理费你应当交的,至于你是否居住,物品是否被盗与你是否要交纳物业费无关.其次,你的建材被盗,物业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因为你是这个小区的业主,物业应当为你的财产安全承担一定责任,但是是否全额赔偿那就要看你们与物业之间的合同.而物业以你当时没有交物业费用为由认为物业不需要承担责任是不对的.因为你没有交,是因为你没有实际居住在那里,没交,不代表不交,而是没有实际支付,是欠交,与物业形成的是一种债务关系.物业可以让你补交.因此,你不能将两个问题混在一起.你可以先将物业费用交清,然后,根据你们和物业公司的合约中关于财产丢失的相关规定,拿着当年派出所的立案方面的材料向物业进行索赔,如果协商不成,可以上法院.而你的他项权也在交纳费用后由物业返还.希望我的回答,能对你有所帮助.祝你早日解决这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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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9条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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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6****2732

    2014-03-23 00:00:00

    首先物业没有权利扣押您的他项权利证,但是物业费您也是要交的,房子不管您住或不住都是要交物业费和取暖费的,两者是没有必然的联系的,但是您不交物业费,物业肯定不会把他项权利证给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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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3****9135

    2014-03-24 00:00:00

    原来的他项权证是有到期日期的,但与担保法相矛盾。因为根据担保法,不注销,他项权就永远存在。所以,只要不注销,登记就是长期的。你说的“在银行使用同一个他项权证进行多次重复抵押贷款.”是什么意思?贷两笔以上的款肯定是不行的了。但在不重新办理他项权证的情况下,原来的贷款还掉后再在同一银行借新的,不重新办理抵押和他项权登记,理论上是可以的。但前面贷款还掉后到别的银行借不重新办他项权证肯定是不行的,因为他项权证登记的是前一家银行,因些必须注销后,再把新的贷款银行登记为他项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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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0****8173

    2014-03-24 00:00:00

    可以追究银行责任,银行应当配合你办理抵押注销登记。物业无权扣你的他项权利证。物业费应当自交房后由你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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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8****3821

    2014-03-25 00:00:00

    这个都这样了,你直接上述,去上法庭解决吧。先看看你的合同,交房日期是多少,超过了就是开发商违约。合同上有违约金的金额的,如果没有证明你真的被骗了,更应该争取自己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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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8****4930

    2014-03-25 00:00:00

    您好!物业管理是在交房前的前期介入,当所有房屋都交接完后,物业便正式接手管理,房子您住与不住是和物业公司无关的,但物业费您是要按照物业管理公司的收取时间缴纳的,您和物业是否有什么问题或纠纷,如果没有,物业是无权扣押的你他项权利证的,或者就是你们的物业公司服务出了问题,等等,最后给您个建议,物业费是要交的,您的他项权利证也顺利的要回来,双方好好协商一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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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9****7283

    2014-03-25 00:00:00

    您好!物业管理是在交房前的前期介入,当所有房屋都交接完后,物业便正式接手管理,房子您住与不住是和物业公司无关的,但物业费您是要按照物业管理公司的收取时间缴纳的,您和物业是否有什么问题或纠纷,如果没有,物业是无权扣押的你他项权利证的,或者就是你们的物业公司服务出了问题,等等,最后给您个建议,物业费是要交的,您的他项权利证也顺利的要回来,双方好好协商一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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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9****3471

    2014-03-26 00:00:00

    可以的,他项权也是一种债权,在产权所有人同意的情况下,可以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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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5****8742

    2014-03-26 00:00:00

    首先物业没有权利扣押您的他项权利证,但是物业费您也是要交的,房子不管您住或不住都是要交物业费和取暖费的,两者是没有必然的联系的,但是您不交物业费,物业肯定不会把他项权利证给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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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6****4138

    2014-03-26 00:00:00

    债权分配时有担保权的优先受偿,所以法院判决先还已经有担保登记的B并无不当。担保物权优先受偿后还有财产的,其他债权人才能参与分配。原则是:有多个普通债权人的,按比例分配。也就是说,拍卖所得的70、80万,B某优先受偿后剩下的钱你哥哥和另一个人按借款比例受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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